煤焦化公司党委实行发展党员“五制”

来源: 作者:2012-08-26 字号:【


  • 完善制度 规范程序 提高质量

     

    ----煤焦化公司党委实行发展党员“五制”

    为不断探索和创新党建工作制度,煤焦化公司党委从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入受,制定实施了发展党员“测评制、考试制、公示制、谈话制、票决制”,对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测评制,将准备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和准备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所在班组职工、上下道工序职工、支部委员进行评议,在群众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从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考试制,即对党支部上报预审的发展对象,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75分以上为合格。考试内容由党委确定,重点是党的基础知识,当前实事政要,昆钢和煤焦化公司生产经营建设和发展形势。公示制,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利用公示栏、橱窗、黑板报等对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作为能否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谈话制,即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支部新发展的预备党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正面交谈,帮助其加深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克服不足。票决制,即在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通过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自今年6月实施“五制”以来,煤焦化公司党委共发展党员5人,均按照“五制”要求对发展党员进行了测评、考试、公示,同时依据每位党员自身不同情况进行了一对一谈话,通过所在支部大会对其进行投票表决。各个支部将测评情况、考试成绩、公示情况、谈话记录和表决结果登记入册,作为党员个人档案进行保存。

    实践证明,实行发展党员“五制”,有效地扩大了党内民主,能较好地确保每位党员正确行使党内权利,有效地克服了过去党员碍于情面随声附和的弊端,更有利于党员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从而使表决结果更公正、客观、真实。同时也为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为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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