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 作者:2018-08-08 字号:【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详细阅读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经我们充分审核后,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杨先明                 郭 咏                  李小军

       20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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