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 作者:2019-06-18 字号:【大 中 小】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2019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相关资料事前进行仔细审阅,并就相关事宜向公司人员进行了询问后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采取招投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
杨先明 郭 咏 李小军
2019年6月17日
|
|
相关文章 |
|